公布验收小组成员名单非常必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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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08日05:34 中国青年报 | |
何久圆 7月30日,武汉《楚天都市报》披露了一起引起国家审计署重视的大案。荆州市长江河道管理局洪湖分局副局长杨平、长江水利委员会职工苏勇等人,炮制了一个根本不存在的“抛石护堤工程”,骗取国家用于长江堤防整险加固的专项资金206.4万元。报道中有一个情节:2002年1月27日,杨平以洪湖分局的名义邀来11人的验收小组,对子虚乌有的“工程”进行验收。验收结果是“工程”质量被评定为“优良”。 关于骗钱骗色骗名的案件近年来报纸上报道不少,但是像这样离奇的骗局还是极为罕见。案件曝了光,骗子们将受到法律制裁。但是对这个“工程”的验收小组怎么处理,报道一句也没提。我觉得这是一大缺憾。不论从哪方面来说,都非常有必要公布验收者的名单和验收的详细过程。 首先,公布名单,使人们有可能对照名单查一下长江这几年所有防汛工程的验收人员。既然承担验收造价几百万元工程的重任,不会是等闲之辈,想必是某方面的专家学者。他们恐怕不只参与验收这一项“工程”。他们能把凭空捏造的工程评为优良,谁又能保证他们不把“豆腐渣”工程评为“超级典范”呢?因此,凡是这个验收小组成员参加验收的工程,都有必要进行再验收。 其次,详细报道这项工程的验收经过,有助于对照检查长江这几年所有防汛工程的验收程序,发现可能存在的隐患。在大众心目中,工程验收是一件非常严肃的事情,关系国家财产、百姓安危的长江防汛工程,其验收应相当严格。可是上述工程验收的情况告诉我们,验收完全是一场儿戏,甚至比儿戏还不如。这几年长江已建和在建工程的验收,还有多少类似情况? 再次,有助于各方面对验收费用与验收责任的关系进行探讨,对这次验收的问题进行定性。据报道,11人验收小组每人领取了600元验收评审费。这是根据哪个文件确定的?该不该收?收费是否恰当?11人验收小组是以某个单位或部门的名义进行验收,还是以个人名义验收?代表谁进行验收?把子虚乌有的假工程验收成“优良工程”,他们该负什么责任?所有这些,只有详细披露验收过程才能下结论。 长江防汛工程能否起作用,关键是工程质量。监督工程质量,验收是最重要的一关。拿长江防汛工程验收工作当儿戏,就是拿人民的生命财产当儿戏。长江防汛工程每一分钱,都是中国老百姓的血汗钱。百姓有权知道负责工程验收者为什么没有把住关。仅从民主社会的公民应有的知情权这一个角度,也应当把验收小组人员的名单和工作情况公诸于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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