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推出盘活闲置土地重要举措 又可合作建房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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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08日06:44 深圳新闻网-深圳特区报 | |
【本报讯】(记者冯杰)记者从市土地与房产交易中心了解到,为盘活企业手中的闲置土地,自2001年8月6日以来一直停止的合作建房(农村征地返还除外)于日前开始启动。按照有关规定,合作建房今后将被视为土地使用部分权益的转让,但所涉及的土地使用权必须在市土地与房产交易中心通过拍卖、招标、挂牌的方式进行交易。目前,我市首宗土地使用权部分权益转让项目正在市土地与房产交易中心公开挂牌。 据介绍,合作建房是指以一方提供土地使用权,另一方或多方提供资金,合作开发房地产项目的开发形式。通过这种方式既能盘活闲置土地,解决部分企业手中有地,但无资金开发的现状;又解决了以前用地单位私下寻找合作方容易产生产权纠纷的问题,并能有效预防国有土地资产的流失及腐败行为的发生。但合作建房(农村征地返还除外)涉及的土地使用权必须在市土地与房产交易中心通过拍卖、招标、挂牌的方式进行交易,并以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合作方。 目前,位于福田区新洲路与莲花路交界处、编号为B202-31的一宗地块正在市土地与房产交易中心公开挂牌。据介绍,该宗地块为我市首宗土地使用权部分权益转让项目,挂牌截止时间为8月25日。在该项交易中,委托方将转让土地使用权份额的80%。 另据了解,根据《深圳市土地交易市场管理规定》和市政府有关规定,原农村征地时返还的工商发展用地进入市场的,按建筑面积收取市场地价的10%,可以合作建房。此类形式的合作建房一直在进行之中,不必在市土地与房产交易中心进行土地使用权交易。 作者:记者冯杰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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