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援朝先进事迹报告会举行秉公办案的好法官事迹感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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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08日08:51 海南日报 | |
本报海口8月7日讯 (记者岳嵬通讯员王晓龙)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员陈援朝先进事迹报告会今天在海口举行。省委常委、宣传部长周文彰,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曾浩荣出席了报告会。 陈援朝,今年52岁。1994年,由河南省开封市顺河回族区政法委,调入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1998年任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陈援朝在刑事审判工作中秉公办案、刚正不阿、廉洁自律,成功地主审或参加审理了全国首例涉“法轮功”案件、陈泽武团伙犯罪案、王录雄等涉黑社会性质犯罪案等一批有影响的大案要案。对自己经手审判或审查的案件,他都一丝不苟,努力办成经得起历史检验的“铁案”。 陈援朝为人率直,坚持原则。对案件的处理,不管是领导打招呼,还是亲戚朋友说情、送礼,他都不为所动;不管是合议还是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他都敢于阐明自己的观点和处理意见,从不唯唯诺诺、人云亦云。 去年4月,陈援朝被确诊为肺癌。在身患绝症的情况下,他仍以顽强的毅力,坚持审完自己主办的所有案件。现在广州南方医院就医的陈援朝,仍每天坚持治疗、读书。 省委副书记、省纪委书记蔡长松批示:要学习陈援朝忠于职守、勤勉敬业、刚正不阿、清正廉洁的品德和情操,不断提高我省法官队伍素质。为此,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为陈援朝记“个人一等功”。海口市委授予陈援朝“模范共产党员”称号。 陈援朝的同事———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审判员何谦在报告会上介绍了陈援朝的事迹,许多听众都流下了眼泪。 省委常委、宣传部长周文彰说,陈援朝在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9年的法官生涯,感人也教育人,并集中体现了我省法官队伍的主流。周文彰认为,学习陈援朝,就是要学习他矢志不渝地维护和追求司法公正的精神。他是人民法官的榜样,也是全省党员和各级领导干部的榜样。 [海南新闻网 >> 海南日报] 海南日报社地址:海口市金盘路30号 邮编:570216总值班:66810666总台:66810600广告许可证:琼工商广字015号 广告部:66810888发行部:66810999群众工作部:66810660邮发代号:83—1报费:每月二十四元零售每份八角您对海南日报网络版有什么意见,请邮件告诉我们:海南日报社,未经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技术维护:海南日报社新闻信息中心联系电话:(0898)66810815琼ICP证030002(来源:海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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