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拿卡要效率低下不依法行政服务态度差 市监察局通报四起典型案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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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09日06:34 深圳新闻网-深圳特区报 | |
【本报讯】(记者李文生)昨天,市监察局在有关新闻发布会上,通报了一年多来我市行政效能监察工作情况。据了解,自去年5月份以来,市监察局认真受理和查处群众、企业对行政效能问题和行政过错行为的投诉,共受理行政效能问题投诉230多件,并对其中比较典型的吃拿卡要、效率低下、不依法行政、服务态度差四宗涉及行政过错和行政效能的案件,进行了严肃查处。 不给好处不办事 有群众反映,某局负责申请受理和审批的某工作人员在办理企业申请中,存在“吃拿卡要”等问题。市监察局在掌握大量情况的基础上,对这一问题进行了立案调查。经查,该工作人员在负责业务申请受理和审批的过程中,对办事企业“吃拿卡要”,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好办事,甚至好处不多也不办事。在一年多的时间里,先后在其办公室(受理窗口)、住处楼下、酒楼、车上、球馆、场地现场等处,54次收受办事企业和服务对象的钱物,折合人民币13万余元,并经常接受办事企业和服务对象在高级酒楼的宴请。市监察局近日将对其给予严肃的政纪处理。 4个月未回复审批结果 市监察局还查处了一起效率低下影响投资发展环境的违纪案件。一台资企业申请成立一家公司,去年年底递交申请,某局承诺15个工作日办结。但4个多月过去了,企业一直未得到任何答复,而且查询无门。市监察局接到投诉后及时进行调查,发现该局受理申请后,因申请涉及事项需先由另一政府职能部门审批,从而将该申请转给了这一职能部门。该部门由于内部管理不严,文件周转出现问题,长达4个多月没有将审批结果回复。申请企业先后向上述两局查询,两局相互推诿,致使申请企业4个多月得不到结果。查明情况后,市监察局依照《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向上述两单位发出了《监察建议书》,提出处理意见和整改建议。这两部门按照市监察局的监察建议及时进行了整改,并对有关责任人员作出了调离岗位、通报批评等行政处理。 处罚违反法定程序 有群众投诉,某局在处罚一违法行为时,违反法定程序。市监察局在调查中发现,该局在查处当事人问题过程中,由于工作人员对法律理解错误,在作出处罚前未依法告知当事人听证权利,且随意将处罚决定书的日期提前,违反了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导致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被人民法院撤销。对此,市监察局督促该局及时进行了整改,并依照《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对有关责任人作出了批评教育、责令书面检查、调离原工作岗位的处理。 申请批准8个月才被发现 在我市行政机关中,还有一些部门在工作作风、服务意识上存在问题。一市民向某公安分局提出儿子的随迁入户申请,4个月后获得批准。但是,户证科主办民警在申请人多次查询的情况下,都不进行查对,随意答复“还没有批准”就搪塞过去。直到申请人在申请递交一年后再次查询时,民警才发现已经批准近8个月。这种不负责任的工作作风给申请人带来了工作和生活上的许多麻烦,造成了不良影响。该公安分局对主办民警作出了责令书面检查、通报批评、调离工作岗位的处理,并责成该科领导登门向申请人赔礼道歉。 作者:记者李文生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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