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个全国海关法律宣传日 深圳海关宣传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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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09日06:34 深圳新闻网-深圳特区报 | |
【本报讯】(记者吴德群实习生彭海红通讯员杨凯李展章)昨日是首个全国海关法律宣传日,深圳海关在深圳口岸、各区、机场等地设立了13个宣传点,面对面地向进出口企业和出入境旅客宣传海关法律法规知识。 昨日上午,记者先后来到皇岗、文锦渡、罗湖等口岸的海关现场,只见宣传台前人声鼎沸,挤满了咨询和索要宣传资料的进出境旅客,负责咨询的关员忙得满头大汗,他们十分耐心地向旅客解释海关有关部门法律、法规、规章,解答旅客的各类疑难问题,现场气氛十分火爆。记者看到,宣传台上放满了一摞摞的《海关法律知识问答》、《法律宣传手册》、《过境货车司机通关指南》、《禁止进出境物品表》等资料。 许多旅客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以前他们对海关方面的法律法规了解很少,也不可能特意买相关的书学习,而这种“送法到旅客手中”的方式使他们学习到很多海关法律法规知识,更好地知法守法,减少不必要的麻烦和纠纷。 负责关区内加工贸易管理的深圳海关现场业务处、南头海关、沙湾海关等单位除了派发相关资料,解答企业咨询外,还通过举办法律宣讲会、企业座谈会、及派出宣传组到企业走访宣传等多种形式,登门向企业宣讲海关法律知识和政策。有关企业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称,海关“送法下企业”,近距离宣传海关政策法律的做法,可增强企业知法守法的自觉性,为深圳营造良好的通关环境。 深圳海关法规处有关负责人说,开展“送法下企业和旅客”的法律法规宣传活动,目的是便于企业和公众了解海关的法律法规,提高守法意识,从而提高通关速度;同时,以此强化关员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意识,进一步改进服务质量,接受社会监督,杜绝执法腐败。 昨天是“全国海关法律法规宣传日”,深圳海关在皇岗、罗湖等地进行现场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咨询活动,向过往的旅客宣传有关法律法规 、派发宣传资料。本报记者丁庆林通讯员余蔚忠摄 (相关图片请见PDF-版“要闻”) 作者:记者吴德群实习生彭海红 通讯员杨凯李展章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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