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家大院被“贱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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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09日08:17 湖南在线-三湘都市报 | |
本报8月8日讯(记者 张志强实习生皮理礼)8月5日中午,娄底市娄星区粮食局城北粮站职工陈光辉从“叮叮哐哐”拆墙声中惊醒过来,看到再熟悉不过的粮食局“老大院”已被拆成一片狼藉,陈光辉就觉得特别心慌,大院里4家下级单位从本月起都被粮食局正式撤消了,不知道民工们手中的榔头哪天会落到仅存的这栋宿舍楼上来? 和陈光辉一样,大院里还有21户住户坚持在瓦砾包围中“留守”。 稀里糊涂被“卖”掉 对留守的21户“钉子户”来说,2002年10月13日是个永世难忘的日子。“一觉醒来,突然听说自己住的房子被卖掉了!”刹那间,“老大院”“开锅”了:“我们住了十几年,都是花钱买下来、有产权证和土地使用证的,这属于我们的私有财产!” 但职工们的这些意见,远在深圳的粮食局邬青山局长即便是能听到也未必有能力扭转局面了。这一天,邬局长在“深交会”上以粮食局法人代表名义签定了一份“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将位于娄星南路和涟滨西街两面临街位置、总面积为45.7亩的“老大院”以协议方式转让给香港粤湘公司,兴建“小商品批发城”。 对这桩远在深圳的买卖,不仅职工们毫不知情,就连大院内4家单位(城北粮站、花山粮贸公司、省粮食储备库、娄底大米厂)的法人代表也被蒙在鼓里。为了表示抗议,几家单位的法人拒绝在转让合同上签字。但粮食局在随后的“两个置换”(职工身份置换、企业身份置换)改革中出台的政策(各下级单位法人必须先卖断才能参与以后的招聘),让事情得以很顺利地解决。 法人们都到粮食局新组建的单位上任去了,只有职工们还在守着成堆的瓦砾出神! 都怪价钱“烂便宜”? “老大院”地处娄底老街十字交叉路口,有61个临街门面,历年商贸繁华。“临街的马路正在扩建,两边还将修建起两座立交桥,前景十分看好。”然而令职工们费解的是,为什么这样一个“黄金码头”在“遍地是黄金”的深圳也仅卖了1700万元? 职工们掰着手指头给记者算了这样一笔账:该宗用地总面积为30505.8平方米,据有关部门提供的娄星区基准地价表明,该宗土地所在区域的基准地价按仓储用地评定为1000元/平方米,若按新用途(商住小区)则为1800元/平方米;其中包含的61个临街门面按比价(同等面积的对街门面约为20万元/个)计算,其出售价值就达1200万元,此外地面还附着有7栋约7900平方米的大型粮食储备仓库、12个可容纳食油1600吨的立体油罐、一栋四层楼建筑面积为1270平方米的招待所,尚有厂房、办公楼、家属住宅楼多栋。 那么粮食局1700万的转让价又是如何得来的呢?在该局办公室,一位曾一同前往深圳参加签约的彭姓副局长虽一问三不知,但对转让价的得出彭副局长显得还是底气十足:“转让前,我们请评估公司对那宗地作了个评估,其评估价还不到1500万元。” 政绩耶?民生乎! “该宗土地为划拨土地,属改变土地用途用于经营性项目开发,须补办土地出让手续。根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必须采取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因此,你市娄星区粮食局土地转让,必须采取招标拍卖挂牌,不得采用协议方式。”2003年5月28日,省监察厅、省国土资源厅向娄底市人民政府发出关于娄星区粮食局土地转让问题的督办函,一针见血地指出了其中的违规操作。 “我们卖得确实太低了!国企改制的根本出发点是要求增值,而不是缩水!”舒展副书记说道。 而在彭副局长办公室,满口娄底腔的开发商蒋先生十分勉强的答复则更让人摸不着头脑:“其实老街的商业前景并不好,这个项目我们本也不想做的,只是这是招商局作为招商引资项目推介给我们的……” “此次土地转让是由政府牵头,作为招商引资的项目进行的,签约前便已与香港粤湘公司接触过,只是把签约仪式放到了‘深交会’上。”舒展道出了其间实情:“有关政府部门决定以此作为招商引资项目放在深圳高交会上进行,我们只有尊重上级的决定。且去深圳前,粮食局党委也讨论过只去草签一个合同,但没想到签了个正式合同回来。” 在结束采访时,娄星区粮食局一位负责人向记者透露:“娄星区粮食系统改制过程中,用于“两个置换”的资金大约需要5000万,‘老大院’是第一宗土地转让买卖,今后还有几宗土地转让买卖,粮食局都会采取拍卖的形式。”同时,关于前栋21户住户的拆迁问题,粮食局已按规划和国土的要求将其土地划出,并委托市拆迁部门依法依规进行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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