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墅侵权案”需要时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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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09日08:17 湖南在线-三湘都市报 | |
本报8月8日讯(记者盛伟山)著名作家余秋雨状告《北京文学》杂志社编辑肖夏林名誉侵权案已历经二次庭审,至今5个多月仍未有结果。记者今天电话采访被告肖夏林及其律师时,获悉此案因为有些特殊,需要更多的时间。 肖夏林:消息绝非无中生有 在上个世纪90年代末期的文坛中,的确流传有余秋雨因“吹捧”深圳文化有功,有关方面奖赏他一套别墅或住房的传闻。类似说法当时我在不同地方听到许多人说起过。在二次开庭时,著名学者黎鸣先生也出庭证明了这一点。我在写《文化中的文化》时直接引用了这一传闻,如果对方一定要问我他的房子价格位置等具体问题,我想大家都知道,作为一介书生,我个人是没有能力没有手段进行调查核实的。 纯粹只是文学批评 《文化中的文化》纯为文学评论,批评对象是以余秋雨为代表的“余秋雨现象”。在当时文坛中,有一些文人为了获取知名度和经济利益,表现得远离书斋,过分亲近媒体、迎合公众,我的文章针对这种现象表示了不满和忧虑,出发点绝不是有意识想侵犯一些人的名誉,而且文章发表之后,他们(余秋雨)不提别墅事件,我都快忘记了。 律师:官司需要时间 记者就此事求证被告律师浦志强时,他表示,尽管本案已有5个多月,但由于该案涉及言论自由、公众知情权问题,涉及到“公众人物”和”“主观恶意”等在司法上有争议的概念,在处理上有一定难度,所以官司何时宣判以及最终结果,大家都需要耐心等待。 : 2000年第2期《书屋》杂志发表肖夏林的《文化中的文化》一文。文中有“做深圳文化顾问,为深圳扬名,深圳奉送一套豪华别墅。文化在这里已是具体的名利。”余秋雨正是针对此话,将肖夏林推上法庭。2003年3月24日、5月29日,该案已二次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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