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要求日认真对待遗弃在华化学毒剂伤人事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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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09日08:57 华声报 | |
华声报讯:据外交部网站消息,中国外交部亚洲司司长傅莹8日紧急约见日本驻华使馆公使时表示,日方应本着对历史负责的态度,认真对待日本遗弃在华化学毒剂伤人事件,对中方的损失承担应有的责任和义务。 8月4日,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一建筑工地发生化学毒剂伤人事故。经中方专家鉴定,这些毒剂系二战期间侵华日军所遗弃。 8日下午,傅莹紧急约见日本驻华使馆公使,向日方提出严正交涉。傅莹指出,使用细菌化学武器是侵华日军在二战期间犯下的严重罪行。战后,日本遗弃在华的化武毒剂又对中国平民多次造成严重伤害,日方对解决这一历史遗留问题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傅莹说,在中方协助下,日方处理遗弃在华化武工作即将进入实质性销毁阶段。对待这一问题,日方应根据中日联合声明等政治文件的精神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的规定,履行应尽的政治、道义责任和法律义务。日方应加快有关工作进度,早日彻底解决日本遗弃在华化武问题。又讯:长沙发现日军遗留的航空毒气炸弹警方成功排除 湖南《东方新报》记者从长沙市公安局获悉,一枚上个世纪侵华日军进攻长沙时投下的航空毒气炸弹,在捞刀河水下躺了半个世纪后,8月6日下午突然出现在河滩上。其弹头与弹体接头处出现了一条2厘米长裂缝,阵阵白烟不断从里往外冒出。警方在国防科技大学专家的指导下,成功排除了这起重大隐患。 8月6日晚上7时,长沙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危爆科接到报警:在开福区捞刀河大桥北岸马厂小学旁的河摊上,发现一枚冒烟的航空炸弹!危爆大队民警赶到现场查看发现,这颗弹体冒烟的炸弹,疑似化学毒剂弹。在国防科技大学工程兵学院的专家、长沙市消防支队防化技术人员指导下,经采用专业探测仪器对冒出的气体抽样检测,判定炸弹为麻醉神经性、靡烂性化学毒剂弹。炸弹系前侵华日军所投,弹长105厘米,弹径58厘米、重50千克,尾翼、弹体受损。 随后,3位治安民警穿好防化服,携带相关装备进入控制场地排险。他们先用塑料袋将弹头与弹体断裂口封住,并用胶带扎好,防止毒气继续外泻,再将炸弹装入特制的木箱,连夜拖走并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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