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父强奸幼女诬人顶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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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09日09:06 人民网-江南时报 | |
长春8月8日电吉林省吉林市丰满区人民检察院近日通过行使立案监督工作职能,使一起奸淫幼女长达3年又逼迫被害人作假证诬陷他人顶罪、从而使他人多服刑7年的错案得以纠正。犯罪嫌疑人杨义已被依法逮捕。 1991年夏某日,杨义趁其再婚妻子张某某回娘家当晚未回,暴力强奸了当时年仅13岁的继女周某。周某迫于杨义的淫威,第二天没敢告诉母亲。杨义见此,犯罪欲望更加膨胀。此后的三年中,只要妻子不在家,杨就对周某进行奸淫。 同年冬天,周某与本村青年吴某言谈投机,时常交往。杨义怕吴某知道自己强奸周某的罪行,便采取行动极力阻止二人往来。1992年2月5日晚7时许,吴某去杨家找周某,被杨义拒之门外,并遭到杨的辱骂。吴某气愤之下,与杨发生厮打。吴某掏出随身携带的刀向杨义背部猛刺两刀,致杨义重伤。趁司法机关对吴某处罚之时,杨义又逼迫周某作伪证,还威胁证人作出按其意图的证言,使吴某在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刑4年的同时,又因犯有强奸罪而被判刑8年,合并执行11年,使其入狱多服刑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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