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因有证据 告赢性骚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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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09日09:06 人民网-江南时报 | |
成都8月9日电就在发生在武汉市、被媒体称为全国首例的性骚扰胜诉案进入上诉阶段时,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对发生在合江县的一性骚扰案件作出终审判决,驳回色狼刘元的上诉请求,判令其赔偿受侮妇女龙丽精神抚慰金2000元。记者昨日从省高级人民法院了解到,此案也是四川省首例性骚扰胜诉案。 原告合江县佛荫镇乘山村7社的龙丽称,2002年9月11日晚8时30左右,她从外面玩耍后回到家中,发现丈夫没有像平时一样在家里。于是,她出门寻找丈夫。 就在离家不远的地方,她遇见了同镇的农民刘元等人。因为大家平时都认识,龙丽便和刘打了一个招呼,顺便问了一下他见到过自己的丈夫没有。刘说,她的丈夫肯定在沙坎居民点玩耍。 之后,龙丽跟随刘元往沙坎居民点走去。在路上,刘元称龙丽长的很漂亮,同时又用语言不断挑逗龙丽。见到龙丽没有理他,刘元的胆子更大了。走了没多远,刘元趁着夜色和周围没有人的机会,突然从后面一把将龙丽抱住,双手使劲在龙的胸部上揉搓。龙丽一再反抗,可她的反抗却进一步刺激了刘元的欲望。刘强行将手伸进了龙丽的衣服里乱抓,之后又去解龙丽的裤子拉链。在龙丽的强烈抵抗下,其衣服和裤子均被撕破。最后,龙丽大声呼救起来,刘元才停了下来。 丈夫没找着,自己却被侮辱了。第二天下午,龙丽找到村干部反映了受辱的情况。13日,她向佛荫镇派出所报了案。 事情传开后,龙丽出门时,总有人在她的背后指指点点。 最让龙丽伤心的是,谣言越传越大后,丈夫文某也对她产生了疑心。此后,文某经常打骂龙丽,最凶的一次是气急了的文某将龙丽打得卧床不起。夫妻关系急剧恶化。 眼看自己的清白在谣言中化为乌有,原本感情深厚的夫妻关系面临解体,龙丽决定走诉讼的道路来讨一个公道。 3月28日,合江县法院受理后,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5月5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处刘元向龙丽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抚慰金2000元。宣判后,刘元不服,向泸州市中院提起上诉。日前,中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昨日下午,记者几经周折,找到审理此案的一审法官、合江县法院代理审判员周德勇。周说,性骚扰案件最大的问题就是取证难。在本案中,龙丽之所以能够胜诉,是因为她在事情发生后,就向村干部反映了受辱的情况,同时,她还向公安机关报了案。在法庭上,龙丽举出了村干部等人的证言和现场位置的照片,以及她受辱后,夫妻关系不合,她被打后卧床不起的照片为据。这些证据都较确切地证明了被告有性骚扰的行为,故被法院予以认定。反之,刘元虽然也有证人证言,证明原被告双方打赌一事并一同寻夫的事实,但不能证明龙丽是否被被告侮辱了的行为。而且,这些证据也不能推翻原告提供的目击证人的证言,故没有被法院采信。 天府早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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