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拘禁侮辱怀疑对象 被拐女父母双双领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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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09日11:09 贵州都市报 | |
金黔在线讯女儿被人拐卖,父母却伙同他人将怀疑对象拘押起来,最终导致怀疑对象被同伙强奸。8月8日,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以非法拘禁罪判处这对痛失女儿的夫妇和他们的同伙有期徒刑。 姜松友和刘泽珍夫妇家住清镇市卫城镇,女儿被人拐卖,他们将怀疑的目光盯上了被害人彭某某。法院审理查明,去年11月20日至23日,姜松友夫妇纠集了熟人李亚龙、陈君将彭某某强行拘押在陈君家中,希望彭某某能够说出女儿的下落。在拘押彭某某的当天和第三天,李亚龙三次对彭某某实施了奸淫。警方接到报案后,于今年1月将4人抓获。 法院认为,姜松友夫妇等4人采取扣押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已构成非法拘禁罪,李亚龙在非法拘禁他人期间,违背妇女意愿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已构成强奸罪,遂以非法拘禁罪分别判处姜松友夫妇有期徒刑1年,判处陈君有期徒刑半年,以非法拘禁罪和强奸罪判处李亚龙有期徒刑5年。 (毛晋 赵车 贵州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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