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生日办丧事竟都能收钱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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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09日12:00 广州日报大洋网 | |
本报讯(记者孙剑)日前,原省委办公厅服务中心副调研员(副处级)蓝清泉因受贿60余万元及挪用公款190万元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据起诉书指控,1993年至1996年期间,被告人蓝清泉利用担任省委办公厅行政处管理科长、管理处副处长职务的便利,及通过管理处处长沈日晃(另案处理)将省委办公厅的天河北路住宅用地租赁给倪永佳(另案处理)所在的广东某物业发展有限公司作为临时建筑经营使用和将省委合群门诊大楼、省委大院配电房工程发包给倪挂靠的广州市某建筑工程公司承建。然后,被告人蓝清泉在其家中、倪永佳办公室分25次收受倪贿送的人民币53.7万元、港币2000元和价值4.974万元的贵重物品一批。 而被告蓝清泉收受这些钱物的理由也可谓五花八门,包括:装修房屋、购买电器、为亲戚办丧事、给女儿治病、交通事故赔偿、给女儿买钢琴、女儿做阑尾炎手术、买摩托车、女儿过生日、处理同事关系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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