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分摊应以合同为依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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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10日09:01 广州日报大洋网 | |
应充分利用架空物业 买楼是现代都市人的理想,能买到高质素和成熟的楼盘也同样是每一个现代都市人所追求的。 配套设施完善的楼盘一般有室内运动场、乒乓球场、羽毛球场、游泳场、健美中心、老人活动中心等,要是发展商能充分地利用架空的物业,建设各具特色的配套工程供业主们使用,将使住户的生活质量得到提高。因此,即使分摊一小部分的面积,业主们的意见也不会很大。关键是“架空层”属于业主们的公共场所,发展商不能转卖出去。叶方广州南岸路电车公司 分摊增加业主负担 小区“架空层”的建设其实是开发商自己的事情,开发商此举是为了能够吸引更多的市民前来购买。所以开发商在客户购楼后向其摊派面积是不合理的。按此下去,如果开放商多搞些美化,把楼梯装修得漂亮点,然后把费用另加到客户身上,借此搞二次经营,这必然增加客户的负担,损害消费者的合法利益。 所以开发商只能把其纳入自己建设成本中去,而不能在顾客面前搞经营游戏。杨雄辉广东外语外贸大学行政楼212 谁受益则谁出钱 一些房产开发商为增加绿地面积改善小区居住环境,把商品住宅“架空层”绿化,这肯定会受到业主欢迎。但开发商把“架空层”作为分摊面积算到业主头上,恐怕说不过去。 市民买房时,《房产证》其中有一条规定:房屋面积是指建筑面积。而开发商强行分摊“架空层”面积,其理何在?即使“架空层”真的使业主受益,比如开发商把“架空层”改造为停车场或其他活动场所,但也应该遵循一条规则:谁受益谁出钱,且费用参照市场标准。“架空层”是否作为分摊面积由业主承担,应该以开发商和业主的合同为依据。另外,国家房管部门出台相关管理条规,这也是解决问题的关键。尹保山广州市华南农业大学华山区 强行分摊不合理 开发商建设架空层是为了增加小区的绿化面积,其目的是为了创造更优美、舒适的生活空间,而根本目的是为了吸引更多的业主,带来更加丰厚的商业利润!如果将这些费用强加给业主,那么业主完全不必为了大家公用的一块地,付出更多的代价! 因此,不论是从开发商自身长远的利益着想,还是从业主当前的利益着想,都不该由住户分摊!李征征广州 是否分摊应看合同 开发商在购房的补充合同中已经清楚写明“架空层”列入分摊面积,在实际应用上又没有转作为自己的收费用途,单纯地用在改善小区生活环境上,那么业主就没有理由不履行合同条款拒交房款! 本人认为:合法签订的合同内容相对于双方来说,权利与义务都是并存的,也受国家法律的保护!既然那些住户当初认同了条款,入住后又可以享受幽雅的小区环境,当然要对此付出一定的费用。 众所周知,房地产单位售价没有规定的统一标准,其考虑因素构成也很复杂,比如:所处地段的硬环境、周边的文化气氛、小区配套设施的健全程度等等因素,它与存在“架空层”与否并没有必然的因果关联! 因此,有关部门没有理由怀疑开发商已经在“房价差”中已经得到回报,更不可以将这个猜测作为裁决此案的依据,如果照这样执行的话,对地产开发商不公平,打击了他们的开发积极性。张广克海珠区侨港路4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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