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局干部何必非要当“新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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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10日09:32 广州日报大洋网 | |
曹苏宁 8月2日,郑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42名中层及中层以下干部按照该局的要求集体下岗,他们如果在两个月内无法在职业介绍中心找到工作,就要被安排进行待岗培训,甚至可能真的丢了饭碗。 让劳动部门的干部“下岗”求职,过去总为下岗职工做红娘,如今也亲历一下“新娘”的苦衷,对他们的工作可能会有所帮助。但求职不成就要待岗培训,这一带有处罚性质的规定却大有值得商榷之处。 从善意的角度考虑,该局之所以作出这样的规定,很可能是担心没有一定的处罚,有些干部可能不把求职当回事,达不到体验求职者甘苦的效果。但问题是,是不是求到职的人就比没有求到职的人更深地体味了下岗职工的艰难呢?我看未必。 那42名下岗的干部谁可能求职成功,谁可能四处碰壁,甚至会不会全军覆没,其中有很多偶然的因素,求职失败未必就说明没能体验到求职的艰辛。恰恰相反,如果有人很轻松就找到了工作,说不定还会认为下岗了再就业是很容易的事。因此,如果非要以求职的结果来论输赢的话,应该继续待岗培训的就应该是轻易就找到了工作的人。 再说,自己没能找到工作,也未必就不能做一个称职的劳动部门的干部。按照该局提出的干部找不到工作就要待岗的逻辑,如果伯乐跑不过千里马,那他就不是伯乐了;而红娘的本事也就不是把姑娘嫁出去,而是把自己嫁出去。“下岗”的干部找不到工作,并不影响他做一个下岗工人心中的好干部,让他为这一理由待岗培训,无论如何都说不过去。 该局还有一条相关规定是:要求下岗求职的干部要到下岗职工求职比较集中的生产领域应聘,但求职成功后又不用到用人单位去上班。这样做带来的副作用就是,如果那些干部特别有优势,可能一时间会挤掉很多本已属于下岗职工的岗位;而应聘后又不到岗,更是浪费了用人单位的时间和资源。 本来那些生产领域的职位就紧张,如果干部们为了体味下岗者的辛苦,却让他们更辛更苦,那真是莫大的反讽。而且,只应聘不上班的约定,也可能为某些干部串通用人单位作弊、作秀大开方便之门,果真如此,干部“下岗”求职就又成了一场闹剧。 要更称职地为下岗职工做好“红娘”,体验一下他们的艰难未尝不可。但只要仔细想想,要体味艰难也未必非要放着红娘不做,真的去做“新娘”,甚至规定找不到工作就要待岗,还非要去职位紧张的领域求职,这就未免有作秀的嫌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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