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公安厅:三道禁令肃警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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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10日12:17 人民网 | |
人民网郑州8月10日电记者戴鹏报道:“有黑恶势力打不掉又不上报者,主要负责人引咎辞职;下达罚没抓人指标者,决策人要引咎辞职;民警及其家属不得参与经营娱乐场所,参与者立即退出,否则予以辞退。”这是河南省公安厅为从严治警采取的三项强硬措施,旨在解决公安队伍及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塑造人民公安干警的良好形象。 为贯彻提出的“四个坚决”,即坚决杜绝再次发生伤天害理、激起民愤的恶性案件,坚决清理侵害群众利益的滥收滥罚政策和工作指标,坚决防止滥用强制措施,侵犯人权、侮辱人格的案、事件的发生,坚决清理公安民警及其家属参与经营娱乐场所的问题,河南省公安厅日前出台强硬三项措施,要求从现在起,全省公安民警都要如实登记本人及家属是否参与经营娱乐场所,并将登记情况逐级上报备查;9月1日前,凡民警本人及其家属以直接经营、入股(含干股)等方式参与经营娱乐场所者,必须主动退出;凡在规定时间内不愿退出者,必须自动辞职,否则予以辞退;民警参与经营娱乐场所的登记情况要在本辖区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凡不如实登记或不退出、假退出者,群众举报查证属实的,要予以辞退。 凡有黑恶势力,包括村霸、街霸、路霸、市霸等,在一个地方长期作恶,不能打掉又不向上级报告,或被上级公安机关发现后组织力量打掉的,要将当地派出所所长就地免职;责任在上级公安机关的,要责令公安局长引咎辞职。凡下达罚没创收指标、抓人指标,导致民警滥收滥罚、乱抓乱捕的,一经举报查实,对决策的领导人要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责令其引咎辞职。 为了接受社会监督,河南省公安厅特别设立举报电话(0371)——5935000)。并要求,省市县(市、区)公安机关都要设置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的举报和监督。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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