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变脸”规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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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11日07:05 人民网-江南时报 | |
今日首页记者 肖军 实习生 赵韬琼 王昊亮 8月8日,家住南京水西门大街西街头小区的常先生等3位居民代表来到本报反映,建邺区有关部门进行道路拓宽工程,放弃原来省时、省钱的规划方案,宁愿多花钱“另辟蹊径”,要拆掉民心示范工程的西街头小区内6幢居民楼。原规划方案需拆掉莫愁新村弯道口的“小九层”(即莫愁新村68号)一幢楼,而改变了的方案则涉及到6幢240多户居民的动迁,要多花几千万元。该区建设局有关人士否认拆6幢楼与那幢“小九层”有关,但承认新规划只公示了一天。 规划“变脸”6幢楼不保 接到常先生等人的投诉后,记者当天下午即赶往位于南京水西门大街西街头小区,见记者是来采访文体路扩宽工程一事,该小区的几十名居民纷纷向记者诉说这项工程的不合理性,以及对他们生活造成的影响。 据小区住户刘先生称,今年7月4日,南京建邺区城镇开发总公司的工作人员手持规划图纸,逐楼登记门牌号码,图纸上已将小区内的6幢楼240户居民划入规划红线。工作人员告诉居民,图纸是文体北路北段出口处的规划方案,方案一确定,政府就要对该段居民楼进行拆迁。听到这个消息,这里的居民彻夜难眠。 居民们向记者介绍说,之所以要他们拆迁,原因是今年6月初的规划方案又有了改变。6月初的方案是从莫愁新村路口开始向东拐弯,顺南湖北岸自然弯曲,经南湖北路与水西门大街交会。该方案的特点是省时、省钱。无需让西街头小区内的240户居民拆迁。根据该规划方案,莫愁新村弯道口一幢“小九层”(即莫愁新村68号,楼高9层)需要拆除。而改变了的规划方案是打通文体路北端出口,使文体路直线与水西门大街交会。该规划方案保留了“小九层”,但要拆掉西街头小区6幢居民楼。 缘何只留下“小九层” 居民们介绍说,正在实施的文体路北段拓路拆迁方案,从东升村口至莫愁新村路口有1000多米长。沿途拆迁了几百户居民和几十家企事业单位。在南湖公园两岸边,文体路的东边,所有单位、居民户一律拆迁,惟独留下这栋“小九层”挡在路口,这是为什么,离“小九层”100多米远的碧虹苑两幢新建的商品房,也要因修路而被划入红线。碧虹苑这两幢商品楼比小九层还晚几个月建成。 事实上,“小九层”在2000年初建设时,由于没有销售许可证,曾被勒令停建3个月。居民们搞不明白,原方案省时、省钱,保证了西街头小区的完整,不需要动迁几百户居民,为什么宁可多花几千万也要更改方案呢? 该小区的姚老先生也气愤地称,如果按现行规划方案实施扩路的话,在一条长仅130米的区级道路上要拆掉240多户居民的房子,按现行的拆迁补偿规定,每户居民可得20多万元的补偿,如全部拆迁这240户,则要花费4800多万元,平均建1米路的造价就要花到40万到50万元,这明显是劳民伤财。 这项工程也让许多刚迁入的住户深受其苦。一位李姓女士向记者诉苦道,她花了26万元在西街头小区买了一套房子,8月4日上午入住,下午就被告知此房要拆迁,有关部门怎么能这样做呢?有着同样遭遇的王女士愤愤不平地称,她为了给儿子选择一个好的学区,东凑西借了20多万元,通过一家中介公司购买了一套两居室房子,可她搬进来不久,去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入手续时,却被告知因此地将要拆迁,户口已冻结,为此她的损失太大了,她气得甚至想跳楼。 建设局避而不谈“小九层” 面对记者提起的“小九层”的情况时,建邺区建设局办公室杨主任说,至于为何保这幢楼而拆其他6幢楼,应该由建邺城镇开发公司负责解释。她说,这项工程是建邺区的一项民心工程,居民有一些想法是可以理解的,根据工程需要,这6幢楼今年不拆,明年也肯定是要拆的。当记者问及这项工程的公示情况时,杨主任回答道这项工程在莫愁湖公园公示过,但公示一天以后,因为连降暴雨而使公示效果受到了影响,现在公示牌还在公园里,如果说公示时间不够,他们现在可以继续公示。 而建邺区城镇开发总公司办公室一位姓苏的工作人员在问清记者的来意时,告诉记者:拆西街头小区这6幢楼是由他们公司负责的,但是整个工程是建邺区政府的工程,而且这项工程的规划已通过,公司一切听从政府的安排。这个工程没有什么好说的,居民们有意见可以找区里建设管理部门。 市规划局长批评规划公示 南京市规划局局长周岚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打造南京新南湖工程不是由南京市规划局规划的,而是由建邺区自行规划的,目的是为了改善南湖地区的周边环境。记者从市规划局了解的情况来看,建邺区自行设计的规划只公示了一天,违背了《规划法》中关于规划公示时间的规定,这种做法是错误的。南京市规划局的这位主要领导说,如果这项工程是为了拓路,为了保一幢居民楼而改道绕过并拆除另外6幢居民楼的设计方案,这种设计方案是失败的。 江苏金长城律师事务所陈议律师认为,按国家相关的法律规章,规划和拆迁都必须符合科学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城市规划经批准,城市人民政府应公布。拆迁也应该按照市政府的规划红线来进行拆迁,要重点考虑城市的整体规划和老百姓的利益。 对于如何维护西街头小区拆迁户的正当权益,陈律师谈到,如建邺区有关部门违反规划法的规定,给拆迁户的生活带来严重影响,则拆迁户可以通过司法途径向建邺区市政规划部门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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