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管理省公安厅推出23项便民措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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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11日08:59 安徽在线-安徽商报 | |
8月10日上午,安徽省公安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厅长崔亚东表示我省坚决执行公安部30项便民利民措施,并结合我省实际,从与百姓密切相关的问题入手,在公安部公布措施的基础上,制定了我省公安机关在户籍管理、公安交通管理和出入境管理方面的23项便民利民措施(其中出入境管理方面的10项措施本报前期已作详尽报道)。同时,公安收费将实施“阳光作业”,全省各级公安机关的收费项目将于清理后在各级新闻媒体上公布,凡是没有在新闻媒体上公布的均属于乱收费,接受群众监督。各级公安“110”均接受、受理群众举报。 户籍管理 办理身份证删繁就简 公安厅公布的6项户籍管理方面的便民利民措施中,有5项涉及居民身份证的办理。这5项是:取消办理丢失补领居民身份证前登报声明作废的做法,群众既省了跑路,又不必再掏“腰包”;公民可以本人或委托他人申领、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凡符合规定,照片合格,公安派出所应当场受理,一次性办结;居民身份证办结时间由原规定的三个月缩短为二个月,居民身份证加快证七日内办结,临时居民身份证办证时间由原规定两个工作日缩短为一个工作日;办理居民身份证过程中,严禁指定定点照相,严禁强制群众办理快证;开办居民身份证加快证、批量证邮寄、速递业务,供群众自愿选择,体现了“为民服务”的理念。上述5项自即日起实行。 户口申报手续简化 自即日起,12类户口申报事项,凡符合政策规定、证明材料齐全,在办理过程中取消民警签字及审批、审核手续,由公安派出所户籍民警一次性办结(对符合政策规定、但证明材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需补办的材料,并列出补办清单,第二次办结)。这12类户口申报事项具体是: 出生登记;死亡登记;户口登记项目(除姓名、民族、出生日期外)的变更、更正;分户、立户;市内户口迁移(含投靠直系亲属和分房、购房、换房);公民出国(境)定居注销户口和回国(入境)恢复户口;公民入伍注销户口和复员、转业军人回原籍落户;高校录取学生、高校学生转学、退学户口迁移和高校学生毕业落户;经组织、人事、劳动部门批准,录用公务员、招收职工及公务员、职工调动的落户;办理小城镇户口;办理夫妻投靠、子女投靠父母、父母投靠子女落户;办理《船舶户牌》、《船舶户口簿》、《船民证》。 考领驾证自选考官临时车牌网上审批 公安厅公布的6项交通管理方面的便民利民措施中有2项自9月1日起先试行。11月1日起在全省实行。这2项是:建立机动车驾驶员考试员人才库,逐步实行驾驶证考领人员电脑自选考官(试行地马鞍山);机动车临时行驶车号牌网上审批并委托大型机动车生产和销售企业发放(试行地合肥)。 办证时限缩短审批权力下放 自9月1日起,缩短办理机动车牌证时限,凡手续齐全、车辆合格的国产机动车注册登记由原来的三个工作日办结缩短为一个工作日办结。 将机动车制造企业申领试验车号牌审批项目下放至各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 换证之前不“教育”违章记分有短信 自9月1日起,取消驾驶证有效期满换证前安全教育的规定;开展驾驶员违章记分信息手机短信服务。 收费“阳光作业” 涉及公安的各种收费,一直是群众十分关心的问题。为将各项便民利民措施落到实处,公安厅决定,对各级公安机关的各种收费项目进行清理后,在各新闻媒体上予以公布。凡是没有在新闻媒体上公布的均属乱收费。 建立举报制度 省、市、县三级公安机关均设立了举报电话,各级“110”均接受、受理举报。欢迎群众监督、举报乱收费现象。省公安厅设立的5部举报电话是: 厅指挥中心:0551-2801110厅警务督察处:0551-2819409厅治安总队:0551-2801320厅出入境管理处:0551-2801123厅交警总队:0551-2801551(记者王腾实习生王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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