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写:林权证走进中国首个家庭林场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11日10:18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社福州八月十日电题:林权证走进中国首个家庭林场 作者:王志贤 中国首个家庭林场——福建省仙游县盖尾镇莲井村马山林场主人李美和,日前从县长林建华手中接过两本绿色的林权证。李美和喜极而泣:“二十多年的心愿终于实现了。有了林权证,今后可以放心地发展林业,扩大果树、速生丰产林等种植面积,提高经济效益。” 一九七九年六月,李美和的父亲李金耀与莲井大队签订了承包绿化马山二百亩荒山合同,成为中国承包荒山第一人。李金耀拿出所有的家当,种植三十七万多株杉木、九万多株马尾松,创办了中国第一个家庭林场。这一壮举在中国林业经营史上具有非同寻常的意义。一九八七年,李金耀抛下刚刚起步的事业和沉重的债务去世了。李美和继承了父亲的事业,精心管护林木,并新种枇杷、龙眼、麻竹等一批经济作物,还向邻村租赁山地种植速生丰产林巨尾桉五百亩。如今,马山林场已是一片郁郁葱葱。 今年初,福建省启动林权制度改革,加快推进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的合理流转。今年五月,莲井村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转让百分之五十五股权,李美和中标,她的股权目前已达到百分之七十,今后与村收益分配比例也达到七比三,为林场发展注入了活力。 看着李美和的林权证,福建省副省长刘德章说,颁发林权证,是对李金耀父女两代人长期辛勤劳动获得的权益的确认与肯定,体现了政府鼓励非公有制林业发展的林业政策,昭示着人们可以放心发展林业。他表示要认认真真抓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调动全社会创办林业的积极性。 福建省林业厅、莆田市、仙游县领导则表示,从法律上保护承包者合法权益,积极支持广大群众的创举。 李美和说,林权证的颁发,更增加了经营自主权。
笑话段子、整蛊短语精彩无限 难以形容的开心感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