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下发涉军维权工作指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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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12日01:31 人民网-华南新闻 | |
本报讯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政法委、自治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高级人民法院、司法厅、广西军区政治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工作的意见》,对新时期广西开展涉军维权工作进行了规范调整。 这个《意见》明确了维权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对维权机构的设立及其职责、工作范围、工作程序和制度做了统一规范;对维权机构提供服务的对象作了调整,军属主要是指军人的父母、配偶、子女、祖父母、兄弟姐妹和与军人有法定扶养关系的其他亲属;军人军属申请法律援助的案件,要依法提供法律援助,经济条件可以适当放宽,规定申请人为义务兵的可不审查其经济困难的条件。此外,《意见》还要求各级维权机构建立考评奖惩制度,并把维权工作作为双拥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凡对维权工作重视不够、解决问题不力的,不能评为双拥模范城(县、区)。 (姚俊 赵春雨 胡颖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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