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押解刑事被告严禁摁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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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12日06:48 人民网-江南时报 | |
新华社北京8月11日电继今年3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实行给刑事被告戴头罩之后,这家法院11日再次推出新举措:法警在押解刑事被告时严禁摁头、束颈和推搡,刑事被告在法庭上接受审判时,一律摘掉手铐。 11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向社会公示10条《司法警察文明执法守则》,其中包括:提押解送刑事被告人时一律使用一次性头罩,进入法院后解除械具;押解时扶持刑事被告人的肘部,严禁对其摁头、束颈、推搡等;在暂时看守室为老年人、残疾人和患病刑事被告人准备医药箱和必要的药品,并适当予以照顾;尊重少数民族、外籍刑事被告人的民族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吃饭时为他们“开小灶”等。 “制定司法警察文明执法,是为了保护刑事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和人格尊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马子荣说:“刑事被告人在法院尚未作出有罪判决之前,只是犯罪嫌疑人,拥有法律赋予的人权,其人格和尊严应当受到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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