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州城镇户籍制度改革“黑人黑户”也能办城市户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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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12日09:21 贵州都市报 | |
金黔在线讯今后在黔东南州,“黑人黑户”(即无户口人员)也可以办理本人、配偶及子女的户口了。这是黔东南州户籍制度改革带来的一系列变化之一。 8月11日,黔东南州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经黔东南州政府批复,该局《关于进一步深化黔东南州城镇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正式实施。与过去的户籍制度相比,这项改革大大降低了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主、大中专毕业生、打工者甚至“黑人黑户”等人员落户城市、城镇的“门槛”。 新的户籍制度呈现几大特点:凡乡镇企业、私营企业录用的职工工作满2年以上,录用单位需继续使用的,可凭有效证明、证件,办理本人落户手续;凡大中专毕业生(含自费生、委培生)如暂时无挂靠的,可由教育局和人才交流中心建立集体户,专人负责管理;凡在城市、城镇租住房屋2年以上,租住房屋面积20平方米以上的住户,具有稳定职业或者生活来源(家庭成员人均年收入要在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线以上),持相关证明及身份证等,办理本人、配偶及子女落户手续;长期在城市、城镇居住、经公安派出所调查核实的无户口人员,可办理本人、配偶及子女的落户手续。此外,凡在城市、城镇投资经商、办企业以及购房建房的,均可办理本人、配偶及子女落户手续。 (石云华 贵州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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