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城路派出所荣获全国模范派出所称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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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13日05:07 济南日报 | |
本报讯泉城路派出所日前获得全国“模范派出所”荣誉称号,成为全省首个获此殊荣的单位。在昨日历下区委、区政府召开的表彰会上,泉城路派出所受到通报表彰,并获得奖金10万元。 会上,省公安厅厅长曲植凡受公安部委托,向泉城路派出所颁发荣誉奖牌。 泉城路派出所位于我市最繁华的闹市区,现有民警25人。他们坚持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牢固树立大局观念和中心意识,以“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和“管好队伍不发生问题,干好工作让群众满意”为根本目标,严格队伍的教育管理,加强内部规范化建设,坚持把群众满意作为工作的最高标准,在业务工作和队伍建设上取得突出成绩,先后被公安部荣记一等功,被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授予“人民满意派出所”荣誉称号。 今年以来,泉城路派出所紧紧抓住实施社区警务战略的机遇,扎实推进防范工作规范化建设,建立了7个统一规范的社区警务室,组建了100人的社区治安志愿者服务队。2002年以来,派出所打击处理违法犯罪嫌疑人217名,破获各类刑事案件62起,刑事案件和可防性案件同比下降了23%和11%。 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家政,市政协副主席、历下区委书记李兴春出席表彰会。 (本报记者 傅晓峰 通讯员 党亚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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