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民警违法违纪 领导免职撤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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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13日08:58 贵州都市报 | |
金黔在线讯省公安厅昨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媒体公布从严治警十一条措施。民警发生严重违法违纪事件,不仅当事人要给予辞退、开除等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所属公安机关主要负责人及分管领导将同时受到免职及撤职等处理。 这些措施规定,凡发生所属民警执法滥用职权、渎职枉法,造成严重后果或影响;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没指标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创收”指标;违反规定超范围超标准滥收治安联防费;使用法制学习班、工读学校及其他限制或变相限制人身自由的场所,违法收容“三无人员”及其他不符合规定人员;违反留置室一律暂停使用的规定,擅自恢复使用;民警滥用枪支警械致人死亡、伤残等事件,所属公安机关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均分别要受到停职、引咎辞职、免职、撤职等处理。 对于发生损害公安机关形象的大恶丑事件、警车违规严重肇事、民警刑讯逼供、漠视群众危难失职渎职的地方,在当事人被开除、辞退甚至追究法律责任的同时,所属公安机关主要负责人及分管领导要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上级公安机关负责人还要到省公安厅进行检讨。 (何云江 李屹 贵州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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