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出台新学年收费标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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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14日02:23 四川在线-四川日报 | |
本报讯在新学年即将来临之际,昨(13)日成都市教育局向广大中小学生及其家长公布学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新标准对市级示范高中和一般高中的调剂生费进行了适当下调,并对具体项目的收费单位作出了明确规定。 据了解,义务教育阶段的杂费:小学50元/生、期;初中60元/生、期。课本预收款:小学130元/生、期;初中180元/生、期。借读费(五城区及高新区):小学:义务教育示范学校1600元/生、年;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改制的学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的窗口学校1200元/生、年;其他学校800元/生、年。初中:省级示范学校3600元/生、年;经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改制学校4000元/生、年;市级示范学校2800元/生、年;一般中学2000元/生、年。 非义务教育阶段的学费:省级及省以上示范高中:460元/生、期;市级示范高中:340元/生、期;五城区及高新区、县城一般普通高中280元/生、期;农村普通高中:200元/生、期。课本预收款:180元/生、期。调剂生费:五城区及高新区内,省级及省级以上示范高中5000元/生、年;市级示范高中3000元/生、年;一般普通高中2000元/生、年。 中等职业教育的学费:职业中专的财经、管理、农林类专业1700元/生、年;工、医、政法类专业1900元/生、年;体育、外语、幼师类专业2000元/生、年;艺术类专业2200元/生、年。职业高中的财经、管理、农林类专业1200元/生、年;工、医、政法类专业1400元/生、年;体育、外语、幼师类专业1500元/生、年;艺术类专业1800元/生、年。 民办学历教育的学费、住宿费按照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向学生公示,代管费由学校依据本校实际确定,不得另自立其它收费项目。 (本报记者尹晓华实习生张文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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