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积极推进公务员制度建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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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14日03:52 人民网-人民日报海外版 | |
本报北京8月13日讯记者叶紫报道:纪念《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颁布10周年座谈会今天在人民大会堂举行,会议由中组部、中宣部、人事部共同举办。国务委员、国务院秘书长华建敏主持会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组部部长贺国强参加会议并发表讲话。 中组部副部长、人事部部长张柏林介绍了国家公务员制度建立和推行10年来的情况。他说,10年来,制定了与《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相配套的13个暂行规定,形成了公务员管理法规体系。对政府机关进人方式进行了重大改革,建立了“凡进必考”的公务员考录机制。考核、奖励、竞争上岗、轮岗、回避、辞职辞退等制度的实施,有效地增强了公务员队伍的活力。 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祝光耀、广东省副省长谢强华、陕西省户县甘河镇副镇长李伍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展规划司副司长徐林、江苏省泰州市信访局局长张云泉等作了会议发言。 贺国强说,以《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颁布10周年为新的起点,继续推进公务员制度和公务员队伍建设,要重点做好五方面的工作:一是制定公务员法,健全公务员管理法规体系。二是完善管理机制,促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要完善考试录用制度,坚持“凡进必考”,把社会上的优秀人才集聚到各级党政机关中来。积极探索政府机关吸引高层次专业人才的新途径。大力推进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等制度,研究公务员队伍科学分类管理的办法。三是坚持执政为民,加强公务员的作风建设。要深入开展“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活动”和公务员行为规范教育实践活动,使公务员在思想上、作风上和行动上切实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四是围绕能力建设,打造学习型队伍。要加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提高公务员队伍的理论水平。要抓紧出台公务员能力标准框架,完善公务员终身学习机制,大规模开展公务员培训。五是深化工资改革,稳定吸引人才。要着眼于改革发展稳定和整个国家收入分配体系的大局,逐步建立起一套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具有激励作用、科学规范的职务职级相结合的公务员工资福利制度,鼓励优秀公务员长期为国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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