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当老师快快申请 我市首次面向社会人员和民办学校教师认定教师资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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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14日04:04 青岛新闻网-青岛日报 | |
本报讯 现在对于想当老师的人机会来了,我市将于近日首次面向社会人员和民办学校教师进行教师资格的认定。 随着教师社会地位的不断提高,教育已成为社会热门行业之一。2001年7月,省教育厅印发了《山东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后,须持有《教师资格证书》才能上岗执教,未能取得教师资格的人员将不能从事教师工作,当年下半年我市完成了公办学校的教师资格认定。为使教师聘用走上科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轨道,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部署,我市将全面实施教师资格制度,并于今年下半年,面向民办学校专职教师和社会人员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按照省教育厅的部署,这次我市面向民办学校和社会人员认定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暂不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省、市、县(市、区)三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是法定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依法受理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由区、市教体局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五市三区(即墨市、胶南市、胶州市、平度市、莱西市、崂山区、黄岛区、城阳区)由区、市教体局认定,市内四区(市南区、市北区、四方区、李沧区)经区、教体局初审后,由市教育局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经区、市教体局初审后,报市教育局认定。民办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和幼儿园2001年8月底前正式录用、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缴纳养老保险、并具有两年以上同层次公办学校教育教学经历的专职教师,如申请认定与所在学校办学层次相应的教师资格,由所在学校统一组织,按属地化原则,向学校所在地的区、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认定。民办学校其他人员按社会人员申请,其认定条件和认定程序与社会人员一致。 即日起,青岛教育人才网(http://qdjyrcsc.yeah.net)将集中宣传教师资格有关政策、公开办事程序,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将提供政策咨询。9月15日至26日是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组织教师资格认定报名的时间,申请人可到各区、市教体局报名,领取有关表格。9月27日至11月底,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将组织申请人进行体检,申请人还要到有关部门进行思想品德鉴定,并取得二级乙等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同时非列入国家普通招生计划的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要参加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组织的教育学、心理学补修和考试。12月1日至2004年2月底,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将组织有关申请人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评,受理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做出认定结论,公布认定结果,对合格者颁发教师资格证书。(本报记者刘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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