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丰银行获准在青开办人民币业务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14日04:08 青岛新闻网-青岛日报 | |
本报讯记者昨日从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获悉,香港上海汇丰银行青岛分行近日获得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将于近期开办部分人民币业务。这是我国加入WTO以后,岛城首家获许经营人民币业务的外资金融机构。 人民银行青岛中心支行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对于岛城居民来说,目前还不能到外资银行办理人民币业务。因为根据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有关承诺,我国将在加入后5年才对外资银行开放中国居民个人的人民币业务。 根据我国加入WTO后银行业的开放时间表,自2002年12月1日起,广州、珠海、青岛、南京、武汉向外资金融机构开放部分人民币业务。2002年12月初,汇丰银行青岛分行和山口银行青岛分行率先向人民银行青岛中心支行提交了关于开办人民币业务的申请。 据悉,根据《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汇丰银行此次获准开办的人民币业务主要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外国驻华机构,香港、澳门、台湾在内地代表机构,外国人及香港、澳门、台湾同胞的人民币业务和非外商投资企业部分人民币业务。 汇丰银行青岛分行行长吴任斌昨日告诉记者,目前该行正在做准备工作,以争取早日通过我市银行监管部门的验收,预计将会在一两个月内正式开办这一业务。吴任斌同时表示,这一业务的开办是该行“人民币业务”的第一步,下一步还将陆续申请开办对内资企业和内地居民的人民币业务。(邹吉宏)
绝对大奖!订非常笑话短信,送数码摄像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