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才是最大的“尊严”(直奔主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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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14日06:53 人民网-江南时报 | |
淮安 陈爱和 8月10日下午,南京一名17岁少女因所穿游泳裤见水“走光”,大庭广众下羞愧难当,回家后便割腕自杀,所幸发现及时捡回一命。(据8月11日《南方周末》报道) 可以预见,这个戏剧性一幕将成为人们的笑柄,甚至被飞短流长所淹没。对于有着耻辱心的人们来说,这种屈辱是令人羞愧的,作为一个人脸面的“尊严”,也或多或少受到损害。但仅仅因此,就用“自杀”来了断一生,显然是把自己生命价值看得太轻,所以才毫不犹豫地选择结束生命。 如今,人们把尊严看得比什么都重要。但是,我们也必须明白,尊严是一个饱含价值判断的词语,我们讨论尊严时应与价值观相系。被男人拉了下手就要断臂示清白的时代一去不复返了,但传统落后的道德观仍有市场。换句话说,人们对“尊严”的追求太过分了,包含了许多病态的价值观念,这是女性的悲剧,更是“尊严”的悲哀。 事实上,把隐私看得比生命还重要,注重的是外在的表面效果,实质是将自己的悲欢寄托在他人的好恶之中,过于顾及自己的面子,顾及他人的感受,有点像阿Q的“精神胜利法”,与人们所称的人格“尊严”,维护自身权利的正义追求,是互不相关的两码事。 俗话说,“好死不如赖活着”。连生命都没有了,你的尊严从何而来?谁给你尊严?用生命的告别,结束心灵的痛苦,这样的死,其实是一种非常无力的表现,丝毫不能彰显生命的尊严和质量。生命自诞生那一刻起,就有了社会的属性,我们每一个人不仅是属于自己的,更是属于社会的,谁都没有理由轻易结束生命,因为你已有一份推卸不掉的社会责任。你解脱了,却留给亲朋无尽的哀伤,放弃了社会责任,何来尊严?要知道,生命才是最大的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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