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公务员管理步入科学化轨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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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14日07:29 安徽在线-安徽日报 | |
据新华社北京8月13日电(记者沈路涛邬焕庆)据人事部统计,从1996年至2002年的7年间,全国共有1.5万余名公务员被辞退,有28626人辞职;1998年以来共有6.4万名公务员受到各种行政处分。出口的畅通和约束机制的完善,保证了我国公务员队伍的活力和战斗力逐步得到增强,我国对公务员的管理正在步入科学化的轨道。 近年来,我国努力加强公务员制度内在运行机制的完善和畅通,竞争激励机制等5项行之有效的机制保证了公务员管理的科学化和法治化目标落到了实处。 这5项公务员管理运行机制具体是:竞争激励机制(含考核录用机制);新陈代谢机制;职业开发机制;廉政约束机制;权利保障机制。 畅通出口是建立新陈代谢机制的一个抓手,是人事制度改革的一个重要问题,也是一个难点问题,其主要解决能进不能出的问题。这一制度的实施,一些纪律松弛、工作涣散、屡教不改、违法乱纪的公务员被坚决查处、清除出队伍;一些不适合在机关工作的被允许辞职。机关逐步告别“铁饭碗”,“能进不能出”的弊端开始打破,新陈代谢和择优机 制发挥了有效的作用。 新华社北京8月13日电(记者邬焕庆沈路涛)《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国家公务员录用暂行规定》 《国家公务员考核暂行规定》……1993年以来的10 年间,一套完整的公务员管理法规体系在我国初步形成,公务员管理步入了法治化轨道。 建立国家公务员制度,就是通过制定法规,对政府中行使国家行政权力、执行国家公务的人员,依法进行科学管理。我国对公务员实行法治化管理的基本依据是1993年8月颁布实施的《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 1993年以来,结合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实践,我国制定了与《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相配套的13个暂行规定和13个实施办法,以及一批政策规定、实施细则。这些法规内容涵盖公务员职位分类、考试录用、考核、职务任免、奖励、辞职辞退、培训、职务升降等各个方面。到目前。我国已形成了由总法规到单项法规再到实施细则,在立法层次上由高到低,覆盖中央和地方的,比较完整且有机联系的公务员制度法规体系。 专家指出,公务员法规体系的建立,从根本上克服了过去政府机关人事管理法规庞杂混乱、内容交错、层次不清,相互抵触等现象,公务员管理逐步走上了法治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的轨道,政府机关人事管理工作实现了由适应计划经济的管理体制到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跨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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