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犯罪在中国内地日趋多样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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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14日08:43 华声报 | |
华声报讯:据新华社报道,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总局副局长马海滨8月13日透露,职务犯罪是当前中国内地腐败现象最集中、最严重的表现,并突出呈现出四大特点,即犯罪领域广泛化;犯罪群体化;犯罪手段多样化、智能化;犯罪跨区域化、国际化。 马海滨在当日召开的职务犯罪理论研讨会上详细分析了当前中国内地职务犯罪发生发展的特点。他说,近5年来,在中国反贪侦查部门共查办的17万多件职务犯罪案件中,发生的领域已经从过去集中在党政机关、司法机关、权力机关和金融、海关等部门,逐步扩展到社会各个行业、领域和环节。在以前被人们认为是清水衙门的一些党政部门、教育系统甚至殡仪行业中,贪污贿赂等腐败犯罪现象也开始抬头。 马海滨指出,职务犯罪案件中犯罪嫌疑人作案手段呈现多样化、智能化趋势。比如,当前出现将贪污受贿所得进行洗钱以及利用职务之便接受商业盈利机会、接受出国旅游和长期占用当事人的汽车、房产等各种现象,就是典型例子。 此外,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职务犯罪跨地区、跨国(境)趋势日益明显,犯罪手段也不断国际化。职务犯罪嫌疑人跨国(境)作案、与国外不法分子共同勾结作案,或者牺牲国家利益换取个人好处,作案后向国(境)外转移赃款,甚至事先将家属和财产转移境外,已经成为当前职务犯罪中的一个突出特点。 据介绍,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部门正在积极探索预防工作的专业化、规范化建设,作为重要措施之一,将在充分研究、论证的基础上,争取尽快建立行贿犯罪记录档案,构筑预防职务犯罪的“防火墙”。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厅厅长敬大力表示,建立行贿犯罪记录档案,旨在通过对行贿犯罪案件有关信息的掌握,防止一些诱发职务犯罪的因素进入权力运作场所,同有关部门的信用体系建设相配合,达到减少职务犯罪发案率的效果。 他透露,建立咨询性审查制度也是下一步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重点。在有关规章制度出台前,从预防角度进行审查,避免发生犯罪漏洞,这是世界上一些先进国家和地区预防工作取得成效的一条经验。政策法规出台前检察机关先行审查,既有利于避免诱发职务犯罪,也有利于维护国家法制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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