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身保修”终成自费维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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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14日10:00 广州日报大洋网 | |
本报讯(记者汤新颖通讯员何建安)“空调使用5年退回货款30%,使用10年退回全部货款”、“买电视机即获终身免费保修”……这样的宣传怎能叫人不动心?然而,近来,本报和广州市消委会等部门频频接到消费者对类似的长期承诺无法兑现的投诉。消委会提醒消费者,面对此类宣传务必多打几个问号。 “十年退回货款”退款无门 近日,刘伯气冲冲地拿着一张报纸上刊登的大版面广告投诉到广州市消委会。原来,十年前,他看到报纸广告上某空调承诺:“10年后只要凭购机时商家给的退款证书到公司和各分公司(办事处)就可以领回货款”。刘伯以3650元高价买下一台空调。 10年里,这台空调一直运行良好,10年期到了,刘伯按广告上的地址到购机处去退货款,但其负责人却说根本没这回事。刘伯又联系该空调的生产厂家,却遭遇了重重推诿,不愿意退款。 “终身免费保修”难保终身 三年前,毛先生冲着某牌子电视机“终身免费保修”的承诺,购买了一台74厘米的彩电。最近电视机频频出现画面抖动、无故自动关机现象。他拿出发票、质保卡等找到该电视机的维修部,希望其能实现终身保修的承诺。然而当维修人员检查了故障电视机后,却开出了一张更换零部件及维修人工费用的清单,说要维修就要收取这些费用。后来,毛先生才知道,当年买的这台电视机的生产厂家已停产,早已无力实现“终身免费保修”的承诺。 莫被不实承诺迷惑 近年来,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不少生产厂商纷纷打出一些长期兑现的售后服务牌来吸引消费者。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往往会发生种种不可预测的情况,如产品更新换代太快,企业竞争加大、自身存亡难以保证等等,这些因素都可能导致承诺无法实现。 广州市消委会负责人表示,目前市场上也存在一些打着“终身保修”等幌子来欺骗消费者的不法厂家,致使“终身保修”在大多数情况下成了一句空话。 为此,消委会提醒消费者,享受优质的售后服务是每个消费者的权利,但优质不等于就是“终身保修”和“全额退款”。遇见以“终身保修”、“返还货款”等宣传招揽生意的商家,消费者一定要多个心眼,不要被不实承诺迷住了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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