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出台35条措施便民利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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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14日10:54 广州日报大洋网 | |
本报肇庆讯(记者于敢勇通讯员陈永博) 记者从昨天下午肇庆市公安局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了更好地发挥公安机关的职能作用,强化服务职能,减少办事环节,提高办事效率,从今日起,肇庆开始实施35条便民利民措施。 措施涉及交警、巡警、经侦、治安、出入境管理、户政、网监、消防等8个部门,将惠及该市市民、外来务工、投资者、游客等多方群众。比较引人注意的是在交警部门推行的首接责任制,即在车管、交管、交警中队等服务窗口实行“谁首接,谁负责”。对不属本岗位受理的业务或手续不全的,工作人员必须作出明确指引,到下班时间,仍有办事群众在窗口办理业务的,工作人员必须受理完毕。 来肇庆观光旅游、投资办企业的外地车辆进入肇庆后有交通违章行为的,如果当事人证件齐全,违章行为可以当场消除的,执勤民警可予以纠正,原则上教育放行。 措施还对有关拖车进行严格限制,即凡在市区“严管路”(即天宁北路、端州四、五路)以外路段违章停车没有造成交通堵塞的,不予拖车,发违章通知书。确需拖车的,必须报交警支队交通监控中心“122”登记备案,接受群众查询,拖车后必须有明显的标记告知车主;拖车必须由民警指挥实施。 此外,措施对巡警的处警也做出明确规定,巡逻警察接受“110”指挥中心指令后,快速反应,及时处警;市区(包括县城)处警,巡警在接到警令后5分钟内赶到现场。郊区处警,巡警在接到警令后10分钟内赶到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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