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街幕墙玻璃开裂“利剑”随时刺向路人(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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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14日11:10 广州日报大洋网 | |||
33块开裂玻璃威胁路人 记者马上前去实地察看,真是“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这栋商业大厦二、三层已经停业,第四层还待内部装修。三个楼层1米×2米的长方形12厘厚的幕墙型窗玻璃共144块,经点算已有33块部分或全部开裂。据有关人士透露,用于商业大厦临街装饰玻璃,应使用钢化玻璃。但是该楼使用的这种非钢化玻璃开裂后应力已经改变,一旦遇台风或强风冲击,锋利的玻璃如剑跌落,将对路上面行人的生命安全构成重大威胁。 据介绍,这栋商业大厦的“问题玻璃”1998年已被提出来,当时负责这栋大厦设计装修的公司先是请求质量鉴定,后经有关部门鉴定后同意于同年作过返工。但由于负责该设计施工的装修公司返工工程没有图纸,返工施工质量达不到国家规范要求,曾被质量安全监督部门宣布停工。但记者得知,当时因为开发商与装修商因工程款的问题产生纠纷,装修商在问题提出来后,曾为安全起见更换了部分玻璃,后期双方分歧较大,所以对“问题玻璃”的问题就放下来了。 据了解,后来双方因一些问题对簿公堂,其中也包括“问题玻璃”在内。1999年1月,质量安全监督部门应业主申请,对“问题玻璃”再次进行检查。发现该装修工程其它方面也存在质量问题,再次提出整改意见,对裂缝较大、开裂较多的临街玻璃,要求先予拆除,防止玻璃坠落伤人。1999年3月,质量安全监督部门对装修公司再次发出整改催促意见书,但自1999年1月后,有关装修公司再也没对“问题玻璃”作任何处理。 法院已判决问题未解决 双方的官司经江门市中院审理,于2000年8月作出了终审判决:江门市某购物商场的外墙玻璃被告(江门市蓬江区某房地产经营部)应依法重新设计和安装,经当地有关建设行政监理部门验收。而现在距离判决时间已过去了近3年,“问题玻璃”依然没有解决。 当下正是台风肆虐的季节,虽然“问题玻璃”在这几次台风袭击中并没出问题,但难以保证其能够再次抵挡以后的狂风暴雨。面对“问题玻璃”对路人的潜在威胁,不论是业主还是路人都十分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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