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民警执法三项禁令下月实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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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14日11:13 湖南在线-湖南日报 | |
本报讯 8月12日,省公安厅厅长周本顺发布厅长令,颁布《防止公安民警执法突出问题的三项禁令》,决定9月1日起实施。 这三项禁令是:一,严禁刑讯逼供、体罚、变相体罚,违者一律辞退;情节严重和造成严重后果的,一律开除;触犯刑法的,追究刑事责任。二,严禁违法使用强制措施和留置盘问,违者一律给予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情节严重和造成严重后果并触犯刑法的,追究刑事责任。三,严禁下达和变相下达罚没指标,违者对主要行政领导给予行政降级或撤职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辞退或开除。《防止公安民警执法突出问题的三项禁令》实施细则规定,民警违反第一、第二条禁令的,对所在单位失职、失察的直接领导、主要领导予以停止执行职务或纪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对所在单位失职、失察的直接领导、主要领导予以撤职;上一级单位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应引咎辞职或者予以降级或撤职。对违反上述禁令的行为,隐瞒不报、压案不查、包庇袒护的,一经发现,从严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周本顺就认真落实“三项禁令”强调,要把广大公安民警的思想统一到立警为公、执法为民上来;领导必须带头执行,各级公安机关领导班子成员人人要签责任状,以身作则,当好表率;要从制度上提供保障,要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尽早解决公安机关吃“皇粮”的问题;要以实行公安民警《执法资格证制度》为契机,实行执法资格准入制,进一步提高民警素质;各项公安管理工作不能放松,必须切实履行好维护治安大局稳定的职责;查处违禁务必到位,省公安厅党委决定,将从厅机关抽50名干部,到各地长期开展贯彻执行“三项禁令”等纪律的督查工作。(张世平何勇李茁 凌晨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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