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条命只值1.8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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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14日11:13 湖南在线-三湘都市报 | |
本报8月13日讯(记者 张振中实习生李剑锋)汪建安被校方“指定”为强奸犯罪嫌疑人含冤自杀后,溆浦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当事学校赔偿精神损失费4万元,可目前汪家只获赔1万元。 谌桂青的委托代理人严谋德告诉记者,一审判决虽然下达了4个月,并未得到执行。学校虽然没提出上诉,但找了很多部门为此事进行调解。在调解中,学校只愿赔偿18000元(含安葬费)。谌桂青对此气愤不已,她说:“儿子就这样白白死了,一条命难道只值1.8万元钱?”她决定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严谋德还告诉记者,令人惊讶的是,现在法院已经判决,可校方就强奸(未遂)案一直对外界宣称,当时学校只发生了盗窃事件,故意不将真相告诉学生家长,强奸(未遂)事件也不了了之。 记者今天从溆浦县大江口中心派出所证实了这一点,强奸(未遂)案发生后,校方并没有报案,直到汪建安尸体被警方确认后,当地派出所才了解此事,但因案发已有半个多月,现场早被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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