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参与歌舞厅经营,撤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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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14日13:10 海峡网-厦门晚报 | |
省公安厅领导强调:民警家属也必须撤出娱乐场所经营 本报综合消息 民警参与经营娱乐场所,必须坚决杜绝,否则予以撤职。 省公安厅领导日前强调,即日起至下月底前,全省基层派出所凡出现作风“稀拉松”、所容“脏乱差”、办事“冷硬横推”,必须进行全面整改,否则将曝光处罚。 日前,我省13个一级派出所所长在省公安厅联合向全省派出所发出5条倡议,其中一条明确提出:不耍特权、抖威风、漠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不刁难、侮辱、谩骂群众,不利用手中的权力“吃、拿、卡、要”。 省公安厅有关领导着重强调,从即日起到明年春节,全省公安派出所开展执法为民教育整顿活动,并向全省民警重申4个“坚决”,即坚决杜绝再次发生伤天害理、激起民愤的恶性案件;坚决纠正一切违法侵占人民群众权益的滥收滥罚的政策和指标;坚决制止一切滥用强制措施、侵犯人权、侮辱人格的事件的发生;坚决撤出参与经营的娱乐场所,民警本人不行,家属也不行,“你要想参与,就得脱下身上的这身制服,永不录用”。 (厦门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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