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 体育 娱乐 游戏 邮箱 搜索 短信 聊天 天气 答疑 导航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央视主持人沈旭华坠楼案引发民事、行政双诉讼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14日16:08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8月14日电中央电视台《夕阳红》栏目主持人沈旭华坠楼身亡后,其亲属分别在京城两家法院进行民事和行政诉讼,结果一个庭外解决,一个被驳回。

  据新华网消息,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14日作出终审裁定,驳回沈旭华之夫喻建华起诉北京市消防局未尽消防验收责任的起诉。前不久,沈旭华的亲属向朝阳法院诉北京张生记餐饮有限公司和北京市京浙宾馆人身损害,要求索赔246万元,结果原告与被告双方最终决定在庭外私下解决。

  据一中院介绍,北京张生记餐饮有限公司位于浙江大厦裙房,于2002年4月开业。同年8月1日晚8时许,中央电视台主持人沈旭华与朋友相约来到张生记二层包房就餐。中途沈旭华为接听一个电话走出包房,推开位于张生记餐厅二层东北角的防火门,进入尚在施工的区域坠下,经抢救无效于同年8月19日死亡。事发后,张生记餐厅在该防火门上贴了“消防通道”的标志。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死亡证明书为:沈旭华为高坠致死。

  经查,2002年4月,北京市消防局对浙江大厦裙房验收合格后,作出京消验字(2002)第121号《关于浙江大厦裙房及主楼配电间总机房消防验收的意见》,认为位于浙江大厦裙房东南角和西南角两个楼梯满足安全疏散要求,被确认为安全出口。

  喻建华以北京市消防局违法发放消防验收意见书,致使未完工的建筑投入使用,造成沈旭华死亡为由诉至一审法院,请求撤销消防验收意见书。一审法院判决维持了消防验收意见书。喻建华不服,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一中院经审理认为,沈旭华之夫喻建华并不具备此次行政诉讼的原告主体资格。因为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公民对该行为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但沈旭华并非因发生火灾或启动消防系统及设施等原因导致的死亡,其高坠死亡的地点亦不是北京市公安局消防局此次消防验收的范围,故沈旭华之死与消防验收行为没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喻建华应通过民事诉讼或其他途径解决沈旭华之死而引起的相关事宜。(李京华)


推荐】【 小字】【打印】【关闭

  绝对大奖!订非常笑话短信,送数码摄像机!
  注册新浪9M全免费邮箱
  新概念英语 口语 出国考试 考研暑期限时优惠
  无数人梦寐以求的境界,亲密接触,激烈搏杀,包你爽上“天堂”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新浪精彩短信
两性学堂
学会和你的身体对话,了解自己的身体,探索自己……
非常笑话
妻子:我患病卧床你却到外面跳舞!丈夫辩解道:…
图片
铃声
·[李 玟] 真情人
·[周杰伦] 龙卷风
·[零 点] 爱不爱我
铃声搜索


企 业 服 务


广州开发区新浪站开通
新浪企业邮箱—免费喽
搜索MP3,音乐任飞扬
肺癌治疗重大突破


分 类 信 息
:全国名牌高校招生
   新浪分类全新改版
   夏季旅游-心的承诺
京车消费,此处为家!
 京腔京韵京商京息
分类信息刊登热线>>
每日2条,28元/月
原色地带--普通图片铃声,5元包月下载,每条仅0.1元 
炫彩地带--彩图和弦铃声,10元包月下载,每条仅0.1元
爆笑无比精彩无限,成人世界的快乐享受
好消息:8月11日-20日订阅非常笑话的用户有机会获得数码相机或摄像机
每日2条,30元/月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2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