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供热体制改革今年开始试点(权威发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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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15日06:17 人民网-人民日报 | |
本报北京8月14日讯 记者朱剑红报道:由建设部等八个部门7月21日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关于城镇供热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决定在东北、华北、西北及山东、河南等地区开展城镇供热体制改革的试点工作。建设部副部长仇保兴今天在“城镇供热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会议”上提出,各地要尽快选择并确定试点城市,认真制订改革试点方案,在今年采暖期前开展试点工作。 城镇供热体制改革试点的内容有四点:一是停止福利供热,实行用热商品化、货币化。将采暖费用由单位统包,改为直接向供热企业缴费采暖。二是逐步推行按用热量分户计量收费办法。城镇新建公共建筑和居民住宅,必须一步到位设计安装具有分户计量及室温调控功能的采暖系统,并执行按用热量分户计量收费的新办法。现有住房分步实施,对住宅采暖系统实施计量及温控装置技术改造。三是采取扶持政策,加快城镇现有住宅节能改造和供热采暖设施改造。四是实行城镇供热特许经营制度,引入竞争机制,深化供热企业改革,积极培育和规范城镇供热市场。 据统计,截至2002年,我国城市集中供热面积达15.6亿平方米,占房屋总面积的40%左右。现行城镇供热体制由于是供热采暖主体和交费主体分离,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已经不相适应,使供热陷入了企业负担不了、个人支付不起、政府管不过来的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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