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外上车别忘索发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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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15日07:36 人民网-江南时报 | |
本报讯 (记者华诚实习生周标通讯员邵锦富)客运经营者不给乘客车票是违规行为。日前,南京市运管部门再次提醒市民,为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别忘了索要车票。 南京市运政稽查支队在近期的检查中发现,旅客花钱乘车,车主收了钱却不给车票的现象成了不正常的普遍现象。仅前天下午,在浦珠路一处查获的9辆长途大客中均发现了这类情况,其中车号为皖Q42149的大客,车上装了90名乘客,不仅严重超员,而且除了在车站上车的32名乘客外,其余58名乘客均未给车票。 法律界人士指出,车票作为一种承运合同、保险凭证,绝非可有可无的。收钱不给车票的行为违反了国家的政策和法规,损害了乘客的利益。交通部《道路运输行政处罚规定》第9条第8项明确规定:“客运经营者或司乘人员收取票款不给旅客车票的,每人次处以100元的罚款。”一旦出事,乘客也因无凭无据而陷入被动。此外,不索票也不自觉中成了车主偷漏税的“帮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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