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转发国家12个部门通知严令封杀“野味店”和违法猎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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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15日10:17 贵州日报 | |
金黔在线讯省林业厅、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卫生厅、省工商管理局等11个厅局日前联合转发了国家林业局等十二个部门《关于适应形势需要做好严禁违法猎捕和经营陆生动物工作的通知》。通知中指出,今后将禁止饭店、餐馆等餐饮场所违法出售以陆生野生动物为原料的食品,凡擅自在店名或牌匾中使用“野味店”字样的违法违规行为,将处以重罚。 据悉,我省相关部门将对陆生野生动物经营市场进行清理整顿,坚决禁止非法来源的陆生野生动物及产品进入市场,对目前存在的违法专营陆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市场,要限期关闭或引导转营其他商品。 饭店、餐馆等餐饮场所今后不得违法出售以陆生野生动物为原料的食品,对走私贩运、违法加工、制作、销售陆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行为坚决查处;凡专门经营陆生野生动物的企业,或者在企业名称中出现“野味店”字样的,要限期办理变更登记,逾期不办理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对擅自在店名或牌匾中使用“野味店”字样的违法违规行为,将处以重罚;对未经许可和无照经营陆生野生动物的行为,要坚决予以取缔和查处。 作者:黄岚 黄诚克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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