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额贷款助您再就业解读我省《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实施细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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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16日08:09 海南日报 | |
本报海口8月15日讯(记者姚莉莉)自主创业但资金不足的下岗失业人员有了“定心丸”。经中国人民银行海口中心支行、省财政厅和省人劳厅会签,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实施细则正式“出炉”。 贷款对象:凡年龄在60岁以内、身体健康、诚实守信、具备一定劳动技能的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自主创业或合伙经营与组织起来就业的,其自筹资金不足部分可持《再就业优惠证》及相关资料,向小额担保贷款担保机构及指定银行申请小额担保贷款。 申请条件:持有劳动保障部门核发的《再就业优惠证》;接受过劳动保障部门认定的培训机构举办的创业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或具备相应专业技能;有自谋职业或自主创业的项目(国家限制的行业除外);有反担保措施;有相对固定的经营场所。 贷款程序:申请人向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办理申请登记(未设立服务中心的,直接向所在市县人劳部门下属的就业服务机构申请登记),经有关部门对担保贷款进行初审和复审后,即可发放贷款。 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将对已获取贷款的下岗失业人员建立档案,并在贷款期内,会同担保机构及贷款银行对贷款人进行跟踪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风险。 据了解,申请人在申请登记时需提供下列资料:书面申请(贷款人还贷能力的可行性分析、申请贷款额度、还贷期限及安置人数等内容);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再就业优惠证》;《创业培训合格证》及《创业计划书》;需要提供的其它资质材料。 贷款额度:贷款额度一般在2万元左右,对下岗事业人员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可根据人数适当扩大贷款规模,但贷款总额不超过10万元。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 根据规定,贷款银行由人民银行海口中心支行会同有关商业银行确定。 贷款利率及贴息:小额担保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水平确定,不得向上浮动。下岗失业人员从事微利项目的小额担保贷款,由中央财政全额贴息。 据了解,微利项目是由下岗失业人员在社区、街道、工矿区等,从事的商业、餐饮和修理等个体经营项目,具体包括:家庭手工业、修理修配、图书借阅、旅店服务、餐饮服务、洗染缝补、复印打字、理发、小饭桌、小卖部、搬家、钟点服务、家庭清洁卫生服务、初级卫生保健服务、婴幼儿看护和教育服务、残疾儿童教育培训和寄托服务、养老服务、病人看护、幼儿和学生接送服务。 还款:贷款采取放贷后按季结息、分期还本方式,即从贷后次季起开始按季结息,贷款期限在一年以内的(含一年)从第7个月起直至贷款到期日止,按月等额归还本金;贷款期限超过一年的,从第十三个月起等额归还本金。 (来源:海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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