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尾气排污不达标不准上路行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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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16日10:40 贵州都市报 | |
金黔在线讯昨日,记者从省环保局获悉,环保部门对城市机动车的污染排放又有新的监管措施,排污不达标的机动车一律不予通过年检,并限期整改。 该局在近日下发的通知中强调,各地要在扩大对汽油车、柴油车检测范围的基础上,加大摩托车、农用车的监督管理和年度检测力度,检测不达标的机动车辆一律不予通过年检,不准上路行驶,并限期整改。 同时,环保、交通部门要对定点维修单位实行监管,不得指定、强制车主安装某一排气净化装置和乱收费,一经查实,取消该维修单位的维修资质。 (梁隽 段舰 贾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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