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黑老大昨日领死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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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16日11:32 人民网-江南时报 | |
沈阳8月16日电轰动全国的刘涌特大黑恶案,昨日终于落下了“帷幕”:“黑道霸主”刘涌在终审中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其同伙宋健飞则因故意伤害罪于当日宣判后,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终审法院认为,被告人刘涌自1995年以来,以沈阳嘉阳集团为依托,先后勾结被告人宋健飞等人为骨干成员,组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利用国家工作人员孟祥龙等人的纵容,称霸一方,在一定区域或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响,严重破坏了沈阳区域的经济、社会秩序。 被告人刘涌及其行为分别构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而刘涌又系该组织的首要分子,应该按照其所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论罪应当判处死刑,但鉴于其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以及本案的具体情况,对其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被告人宋健飞则在宣判后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华商晨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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