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花炒肉"变成了"黄瓜炒肉" "地方话"惹出"官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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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17日05:05 青岛新闻网-青岛早报 | |
早报讯 因点菜时口音偏差,一盘“黄花炒肉”竟变成了“黄瓜炒肉”,上海游客遂与饭店产生争议。在工商部门调解下,事情得以解决。 昨天中午,上海游客刘先生夫妇到崂山华楼景区欢聚饭店就餐时点了一份“黄花炒肉”,因口音的差异,服务员听成了“黄瓜炒肉”,告诉他菜价为10元。当将“黄瓜炒肉”端上饭桌时,引起刘先生不满,饭店遂将该菜撤换成“黄花炒肉”。 刘先生结账时,饭店认为刘先生没讲清楚,应按照菜单明码标价的“黄花炒肉”———20元收费,刘先生却认为应按当时服务员告诉他10元的价格收费,争执中刘先生拨打了投诉电话。崂山工商分局接到投诉后,立刻赶到现场进行调解,最后,上海游客表示理解,按照20元钱结账,双方握手言和。(卢亚林刘迎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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