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不是释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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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17日10:39 今晚报 | |
本报北京电 (记者柳治)随着“刘晓庆出狱”消息的曝光,刘晓庆偷税案再次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记者了解到,目前检察机关已经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涉嫌参与北京晓庆文化艺术有限责任公司偷税案的刘晓庆因有悔过表现和筹款补缴税款的愿望,昨日被取保候审。 刘晓庆能够取保候审,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充分考虑刘晓庆本人的民事权利是主要原因。从被羁押至今,刘晓庆已被羁押420余天,立案侦查花去274天。按照正常法律程序来说,对刘晓庆案应该有个结论,要不就可能会出现超期羁押。依据我国相关法律,刘晓庆被取保候审,是司法机关责令刘晓庆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以保证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方法。刘晓庆被取保候审并不是被释放,并不是有完全的自由。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被取保候审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不能利用自身仍有的一定自由实施干扰证人作证的行为;不得伪造、毁灭证据或者串供,即不得利用未被羁押的便利条件与其他同案人订立攻守同盟,统一口径,隐藏、销毁、伪造与案件有关的证据材料。 刘晓庆的代理律师许兰亭说,刘晓庆由逮捕变更为取保候审,是多方努力的结果,也是依法办事的结果。以后不论对谁提起公诉,希望都要坚持“无罪推定”原则。对于刘晓庆税案的前景,许律师说,他相信法律会公正处理此案的。就算刘晓庆已经释放,也不意味着刘晓庆就可以被免于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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