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盼“羊城卫士”更亲切一些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17日10:50 广州日报大洋网 | |
曹苏宁 近日,广东警方决定今后不再动不动就兴师动众搞“大清查”、“大收容”,坚决摒弃为了抓捕一人扰了百家的做法。通过为期3个月的执法问题专题大讨论,省公安厅要求全省公安机关转变执法思想,改变过去重打击轻保护、重实体轻程序,重管理轻服务、重领导轻群众等落后观念。 警方服务意识、法制意识的增强,实在是令人振奋,让人对公安队伍出现的新气象刮目相看、肃然起敬。警方追捕犯罪嫌疑人和对有关场所进行清查,本意是为了防止或者打击犯罪,减少犯罪行为对社会的危害。但毋庸讳言,警察手中掌握的国家公权力,如果行使不当,同样也会侵害公民的权利。因此,如何做到文明执法、依法执法,在最大限度内保证公民权利不会受公权的侵害,就是所有执法者必须要思考的问题。 但在过去,很多人提起警察,往往就只想到打击犯罪、维护治安,因此,对警察或者公安机关工作好坏的评价,也只是停留在犯罪率的降低、破案率的增长上,常常会忽视打击犯罪、维护治安的目的是为了让公民有一个更安全、更满意的居住和创业环境,从而不注意办案的手段,这才会出现捕一人扰百家的现象。忘记了捕人的目的,就难免会本末倒置,严重的还会造成公众的不满和警民关系的紧张;而没有公众的满意和支持,也不可能真正把治安搞好。 这一点,在西方国家的警务工作史上有过前车之鉴,上世纪70年代以后,就在西方警察达到人财物的鼎盛状态时,与警察人员数量和装备上升同步的,却是犯罪的增长,以及警民关系的恶化。老百姓发现,“车轮子跑得越快,警察却离公众越远”。于是,第四次警务革命应运而生,其主题就是社区警务运动。“满意决定警务论”成为新流行,公众的安全度和满意度成为他们追求的目标。 因此,在新一次警务革命浪潮的背景下看,提出注重保护公民权利、注重群众的执法思想就更有意义。在这方面,广州市公安局也做了不少实践:比如大力推进社区警务工作,今年年底,广州市将建立大约1600多个社区警务室;又如近日与广州日报联合发起的“一日义务警察”活动,这些都表明广州警方的新举措合乎当下的世界潮流。 事实证明,只有公众满意,才能真正体现执法为民的宗旨,也只有公众支持,才能更好地打击犯罪,维护治安。衷心期盼在今后的警务工作中,羊城卫士的形象变得更亲切一些。
绝对大奖!订非常笑话短信,送数码摄像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