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校生户口迁移可以自己说了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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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17日12:17 海峡网-厦门晚报 | |
我省技校、中职学校户籍管理出台新规定 本报综合消息近日,省公安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教育厅联合对技工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的户籍管理进行了改革,凡就读我省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的全日制学生,不论录取前户口是在城镇或农村,可以根据学生意愿办理或不办理户口手续。 新规定还规定,我省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的全日制学生,不论在校的还是新录取的,凡需办理户口迁移的,凭录取通知书均可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户籍窗口办理户口迁移。 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凭《学生录取花名册》或《福建省技工(术)学校新生学籍登记册》、《录取通知书》以及户口迁移证办理户口落户手续。 此外,新规定还对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毕业生户口迁移问题提出了明确意见。 (厦门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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