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脚医生 两年考一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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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18日03:09 北京晨报 | |
据新华社北京8月17日电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日前签署第386号国务院令,公布《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经国务院第16次常务会议通过的《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分总则、执业注册、执业规则、培训与考核、法律责任、附则,共6章49条,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 合格与否村民有发言权 新出台的《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规定,对乡村医生考核,应充分听取乡村医生执业的所在村民委员会和村民的意见。 非法行医面临法律处罚 未经注册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的,不得执业,否则将面临法律处罚。 持执业证书方可上岗 新出台的《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规定,乡村医生经注册取得执业证书后,方可在聘用其执业的村医疗卫生机构从事预防、保健和一般医疗服务。执业证书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满需要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有效期满3个月申请再注册。 每两年培训考核一次 按照这一条例,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组织制定乡村医生培训计划,保证乡村医生至少每两年接受一次培训。 中国特有的农村卫生队伍 乡村医生是一支由不脱产的村级卫生人员组成的、中国特有的农村卫生队伍。这支队伍产生于20世纪50年代,文化大革命前称“半农半医”,文化大革命中,被群众称为“赤脚医生”。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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