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发票得掏钱? 黑心房产商被市民投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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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18日06:06 青岛新闻网-青岛早报 | |
早报讯 购买了房屋,房产商却只给开收据,换发票还得交纳手续费。近日,市民李女士将这家黑心的房产商投诉到市北工商部门。 据李女士讲,她于2000年12月在夹岭沟小区购买了青岛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建造的一处套一房,当时开发商只给了她一张临时的收据,说是以后随时可以换成发票。但是两年多了,开发商一直以种种借口拒绝给她更换发票。今年6月,好不容易等到开发公司可以办理产权证的消息后,李女士马上来到该公司,要求换发票好办房产证。但该公司工作人员让李女士交纳500元由他们代办,李女士拒绝,工作人员遂以收取手续费的名义强行让李女士交纳了100元,才给她换了发票。李女士向合肥路工商所投诉,这家开发公司不得不退回了手续费。(相统岗安丰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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