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岛也能私人拥有 国家鼓励合理开发无居民海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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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18日06:34 青岛新闻网-青岛早报 | |
据新华社北京8月17日专电拥有一个属于自己的海岛已不再是梦想。近日施行的《无居民海岛保护与利用管理规定》提出,国家鼓励无居民海岛的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单位和个人经过一定申请批准手续后,可以开发和利用无居民海岛,利用期限最长不得超过50年。 此规定要求单位和个人利用无居民海岛要履行申请审批程序,单位和个人可以向县级以上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县级以上海洋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无居民海岛功能区划和保护与利用规划,对无居民海岛利用申请进行审查,并按规定逐级上报有批准权的机关批准。 由国家海洋局等部门联合发布的这项规定,是我国第一部关于无居民海岛管理的国家制度。规定提出,国家对领海基点等重要海岛实施保护和整治,加强海岛名称管理,严格限制炸岛、岛上采挖砂石、实体坝连岛工程等损害无居民海岛及其周围海域生态环境和自然景观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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